English
文章

注意!6月1日起,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工作方案正式实施

2021-06-01 09:00:47
  2021年4月8日,交通运输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《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工作方案》。自2021年6月1日起,新进入市场的罐车应当按照新要求进行检验、登记、办 理道路运输证,实现新罐车合规; 2022年5月30日前,完成对所有存量罐车的检验; 2022年11月30日前,全面完成罐车整改; 2022年11月1日起,我国将全面禁止存在重大安全,风险的罐车运行。

作者:晓明 来源:中物联危化品物流分会
生成海报
长按海报保存到手机,分享。
新闻反馈与咨询
查看更多车型,去精确找车
咨询看车
Baidu
map
点击搜索
Baidu
ma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