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泸州货车限行区域调整 新能源车也在限行内

2020-06-03 09:40:51
  为保障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便捷通行,推进城市物流配送绿色高效发展,促进泸州市经济发展,从2020年6月1日起,由泸州市公安局、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、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、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四部门联合制定的《关于加强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通行及停放管理的通告(试行)》(简称《通告》)实施,试行期两年。
 

作者:刘晓燕、魏冯 来源:四川在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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